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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法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发布日期:2015-03-16    点击: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交易,都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于2014年3月17日在河北技术学院的会计学院为此特别举办了315消费权益活动。

首先消费者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接着当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然后消费者都应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最后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通过此次315权益活动不仅让我院大学生不仅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而且还与共建单位育文派出所的管辖区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