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5]2号),我院申报的风景园林专业通过教育部审批。
我院高度重视专业建设,依据专业评估结果指导专业建设,增设优势特色产业急需专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高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逐步建立科学的专业结构体系。
风景园林专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具有生态学、园林绿地规划与设计、风景名胜区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园林工程、园林植物种植设计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绘画技法、制图方法、风景园林表现技法、风景园林艺术理论、规划设计方法等方面的综合训练,能够从事国土及区域、风景名胜区、风景游览区、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各类绿地及环境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监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